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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馨基金会三届六次理事会会议举行
作者:桂馨基金会 发布日期:2019-11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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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9日下午,北京桂馨慈善基金会第三届第六次理事会会议在深圳大中华喜来登6楼元一厅会议室举行,会议由理事长石平先生主持。

理事石平先生、凌克先生、樊英女士、路小蔷女士,高卉女士、刘冰先生、

赵晓红女士、张海鹏先生出席会议,荣誉理事康典先生、辛罗林先生以及监事赵军先生、康凯先生和基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本次会议应到理事11人,实到理事(含理事代表)10人。理事韩桦女士委托石平先生代为出席及表决,理事包凡先生委托樊英女士代为出席及表决。

会议上,桂馨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樊英女士做了《桂馨基金会2019年工作执行情况汇报》和《桂馨基金会2020年工作计划说明》。2019年是桂馨基金会第二个十年的起点,基金会遵循“巩固、发展、创新、提高”的目标,在制度细化、项目执行管理、后续支持、效果评估,以及捐赠人维护、合作伙伴开发、团队凝聚力、专业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。2020年,桂馨基金会在持续推进桂馨书屋、桂馨科学课、桂馨乡村教师支持三大核心项目外,继续优化、深入馨艺术课堂项目。

基金会财务负责人张淼女士做了《桂馨基金会2019年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20年工作财务预算说明》。2019年,基金会财务工作在理事会监督指导下,严格遵守《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北京桂馨慈善基金会财务制度》,认真、严谨完成年度财务工作。

与会理事认真听取了各项汇报,并针对2019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展开充分讨论。理事会指出,执行团队要严格遵守基金会行为规范,认真落实财务预算,优化项目配比。

基金会监事长、法律顾问赵军先生向各位理事做了基金会合规运作培训。他指出,理事是代表社会公众管理和使用慈善财产的决策人员,基金会负责人是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,并详细讲解了理事的责任、权利、义务和法律法规对基金会负责人的要求,以及理事会、监事会相关问题。他强调基金会要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构。

本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《北京桂馨慈善基金会章程(修订版)》,同时通过了增补万红女士和肖风先生为桂馨基金会理事的提议。理事会对桂馨执行团队2019年度工作给予肯定,并对工作团队员工薪酬、办公地点选址和基金会投资管理办法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。